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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来源: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 王宇豪          浏览次数:679

 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doc

 

 

 

公 务 通 知

 

 

 

 

陕油教字〔201738

 


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泾河离退休管理站、机关各部门: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11日(星期日)、2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六)、9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学校(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节假日期间,各学校(单位)、机关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有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准则和要求,廉洁过节。

请各学校(单位)遵守中心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值班管理相关规定,按时报告公车封存信息;在各节假放假前一天上午12时前,向中心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安全稳定办)报送值班安排。

联 系 人:毛德科

联系电话:86978177   86978178

       真:86978179

电子邮箱:sypjzx@163.com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