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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第二届义务教育学校 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教学指导室          浏览次数:576

关于参加省第二届义务教育学校

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落实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建设,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中心义务教育学校须参加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整体性。课程建设要以学校为单位,以学生全面发展和学习主体性地位为出发点整体规划,涵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涉及课堂教学、社团建设和实践活动,确保国家课程标准得到落实,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效实施。

(二)全面性。课程建设要兼顾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面向全体学生,体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各个方面,得到全体教师的认同,体现全员育人要求。要有课程目标、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考核办法。

   (三)主题性。课程建设要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具有鲜明的主题性,课程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育人目标明确。

(四)校本性。课程建设要实现国家课程的校本化,体现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符合学校师资状况,尊重学校发展的历史积淀,切合学校所处的地域文化特色。

二、评选条件

课程建设成果要完整呈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确保四个课程要素之间具有一致性。

(一)课程定位准确,切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生成长需求,符合素质教育理念并具有特色。

  (二)课程设计科学,课程目标明确,内容编排合理,有完整的课程纲要和实施方案。

(三)课程管理规范,课程实施规范有序,评价体系完备,课程开设深受学生喜欢,育人目标明确。

(四)课程建设能够凸显与学习目标一致的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特别是要注重为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提供平台,使学生经历完整而真实的学习过程。

三、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打印表一式3份,电子版发到邮箱:zxzdsbg1@163.com)。

(二)参评文本(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报道等原件一份)。

(三)与课程实施配套的课程表。

(四)课程实施中教师、学生、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音像资料。参评成果提供20分钟以内由课程开发主持人口述的视频资料(存储在移动硬盘上,上报时请写单位、课程成果名称等信息),主要阐释申报理由、课程思想或者课程理念、课程开发与实施思路、学生学习成效等方面突出的事迹和案例。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校于20186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音像资料等)报至中心教学指导室。

 

联系电话:86978195

 

附件: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doc

 

                                             201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