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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教职工社保卡开始发放 即日起享受省级医保待遇
发布时间:2019-09-09          来源:供稿:人事部、王建军,编发:行政事务部          浏览次数:531


在第三十五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从99日开始,省医保局、建行陕西分行有关工作人员,将在中心机关、中心所属8所学校,陆续给1481名教职工发放并现场激活每个人的陕西省社会保障卡。这也意味着经过中心的不懈努力,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高度关注的医疗参保工作正式尘埃落定,取得了圆满成功。以后,教职工可持卡直接在省级定点医疗单位购药、治病,享受陕西省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图为中心主任王智兴(左三)、副主任朱克强(右一)副主任惠登科(右五)领取并在建行工作人员帮助下激活社保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

中心成立以来,由于分离移交等多种客观原因,职工医疗参保工作一直未能全面理顺。但中心领导班子一直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中心人事部门密切关注,积极汇报协调,尽快完成中心教职工医疗参保工作。尤其是从2018年以来,面对国家要求加大职工医疗参保工作力度的有利形势,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协调汇报,努力争取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的理解、帮助和支持,为职工医疗参保工作的最终落实奠定了基础。

中心人事部及其社保工作负责人员,在中心领导的关怀、支持、指导和督促下,同长庆油田有关部门、省医疗保障局、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省财政厅社保基金管理处、教育厅人事处等部门,就职工医疗参保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进行反复地沟通协商,力争最大限度地维护交织中利益,维护中心利益;同时也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全体教职工个人信息的采集、录入、上传等基础工作。


图为泾河中心学校教职工正在排队领取社保卡

经过中心不懈地努力,201974日,中心1481名教职工在陕西省省级医疗保险中心进行职工医疗续保完成;同时免缴因参保年限不足需单位、个人共同补缴费用1894万元(其中:单位1578万元,职工个人补缴约316万元),以及免缴刚刚实施的职工个人门诊补助费用(每年500多万元)720日前完成了职工信息录入省医保、税务系统,完成了职工医疗基数的确定和医保缴费征缴出单、在银行上缴参保费等工作。职工从7月份开始在医保卡内计入医保费用,享受省级医保待遇;至今,职工医保卡内已有2个月医疗费。

99日职工医保卡陆续发放并激活后,职工个人即可持卡进行门诊、住院、慢性病等医疗活动;同时,长期居住外地或异地安居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就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全体教职工。

据悉,中心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四方面的保障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除此之外,职工工伤保险一并完成。

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落实是中心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切实关心和保障职工切身利益取得的一项重要成绩;也是在教师节来临之际,给全体教职工献上的一份厚礼,对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增强教职工的获得感、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中心全体教职员工更加爱护中心这个维护职工利益的平台,更加珍惜当下风正人和的良好发展氛围,振奋精神,砥砺前行,全面落实中心提质增优工作安排和要求,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为中心和学校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