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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关于修订印发四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行政事务部.王文庆          浏览次数:1157
关于印发《石油普教中心2021年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的通知.doc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doc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关于印发教职工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的通知.doc中心关于印发《中小学“名师”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文件

 

陕油教发〔202142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关于修订印发四个文件的通知

 

中心各中小学、机关各部门、泾河退管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教育评价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14月至7月间,中心组织机关相关部门,对正在执行的中心教育评价方面规章文件进行了审核,对部分文件的相关内容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修订。77日上午,中心主任王玉春主持召开行政办公会,对涉及修订的四个文件进行了讨论审核,会议同意修订及重新编号印发以下四个文件:

一、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关于教职工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陕油教发〔20068号)

对其中“三是突出小学教师专科学历教育”修改为“三是突出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教育”;对其中“奖励规定”“毕业后按规定进行奖励”及涉及“奖励”的相关内容删除。修改后,以《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关于教职工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陕油教发〔202135号)文件重新印发。

二、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中小学“名师”管理和考核办法(陕油教字[2010]18号)

对其中“教学能力、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量化表中教学质量一栏中:高考、中考、会考成绩突出”进行删除。修改后,以《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中小学“名师”管理和考核办法》(陕油教字[2021]20号) 文件重新印发。

三、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陕油教字[2020]35号)

对其中“附件22020年中小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标准,发展性工作目标一栏中:高考、中考、会考成绩突出。”进行删除。修改后,以《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油教字[2021]19号)文件重新印发。

四、关于印发《石油普教中心2021年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油教发[2021]13号)

 对其中“每学年在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一次抽考,考试成绩统一纳入全年质量考核评价中” 进行删除。修改后,以《石油普教中心2021年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油教字[2021]33号) 文件重新印发。

请各中小学、中心机关各部门以本次教育评价规章文件清理、修订为契机,认真领悟国家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要求,更加重视素质教育和科学育人,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指引,主动改进学校内部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制订中心机关各部门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推进石油普教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四个文件于721日在中心网站公布,请各中小学、机关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工作。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20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