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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国庆长假期间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
发布时间:2011-05-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5257
  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日前发出特急明电,就国庆长假期间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未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可正常放假,具体放假安排由各校根据本校防控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放假,若确需放假的,按程序报批。

  秋季开学以来,我省部分高校相继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截至9月22日8时,我省教育系统累计确诊296例甲型流感病例,发病学校41所。高校甲型流感疫情的发生,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9月6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迅速启动西安地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9月15日下午,及时召开全省教育系统甲型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对西安地区高校分管领导进行了甲型流感防控知识培训。

  特急明电要求节日期间,各高等学校要严格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未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可正常放假,具体放假安排由各校根据本校防控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放假,若确需放假的,要向学校所在区(县)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各学校要落实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安排好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