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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二中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9-09-30          来源:          浏览次数:5997

长庆二中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由于近期西安地区甲型H1N1流感高发,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该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我校广大学生及教职工的生命与健康,维护学校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西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通知》 、《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及陕西石油普教中心转发、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最有效的措施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与培训,提高广大学生及教职工的防护意识,保持个人卫生与公共卫生;出现疫情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疫情,正确转送,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各种防护,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发展。
    2、加强领导,群防群控 
    全校各部门、各年级要像抓防“非典”、防“手足口病”工作一样,抓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各路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服从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做到信息共享,相互协调配合,群防群控。
    3、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用科学方法防控甲型H1N1流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甲型H1N1流感疫病发生时,成立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罗润子
副组长:马兆来  李正会
组  员:孙建国  黄建军  侯维社  杨 栋 安文华 陶永新 王和平  岳 倩  安玉祥  王守俊  陈 辉  张 舜王亚宁 王来治  李耀文 王定功  杨军强  张立宏 李芝胜 苏君平 王甫梅 张忠鹏 李志娅   席 宁   辛湘妮 王守军 李锐珍 张利辉
办公室主任:冒俊乐(兼)
 
  责:在预防阶段,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布置、检查学校各部门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应急阶段,以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名义,全面指挥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承办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罗润子:029-86950288  手机:13186183783
     马兆来:029-86950266  手机:13772110830
     李正会:029-86950258  手机:13032977629
冒俊乐:029-86950289  手机:13259711918
具体职责分解为:罗润子负总责,是校园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预防阶段,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督促检查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应急阶段,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告疫情发生及蔓延情况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马兆来负责校园防控业务组的领导工作、督促和检查业务组做好预防及应急阶段的各项工作。李正会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门卫、公寓楼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冒俊乐负责防控工作方案、预案的制定。出现疫情时,疫情发生后协助组长做好指挥、协调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疫情,正确转送,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各种防护,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发展。协助组长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总结反思工作。
下设四个职能组:

(一)疫情监测组

组  长: 冒俊乐
副组长:张金莲 
组  员:郭广志  范小龙   郭建群  唐 军  侯彬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甲型H1N1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要做好以下工作:
1、师生每日进校、住校生离宿体温检测:走读学生及教职工每天进入学校上学上班时,用红外线检测仪测查每个教师、学生的体温是否正常,对体温高于摄氏37.2度的师生进行复查登记。其中:郭广志、范小龙、郭建群、唐军、侯彬与当天门卫值班人员一道负责做好晨检工作,晨检时间为:6:50―7:30, 侯彬负责对体温高于摄氏37.2度的师生进行登记复查。对发现疑似病例的,由唐军负责向张金莲大夫报告,冒俊乐、张金莲做好复查确诊工作,随后将发热师生置于留观室,留观室设在办公楼201室。住校学生离宿体温检测工作由公寓值班人员进行检测,若发现疑似病例,先报告张金莲大夫,处置办法同走读师生相同。
2、班级体温检测:
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时间:晨检:周一至周五每日 7:00―7:20;午检:下午第一节课后。班主任对体温高于摄氏37.2度的学生进行复查登记并及时上报医务室,处置办法同前。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跟踪监测。班主任应时刻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医务室报告,并每日通过电话(至少早晚两次)了解病情情况。

(二)疫情的报告组

组长:冒俊乐
组员:张金莲    唐军   侯彬
报告程序及形式  
 1、甲型H1N1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2、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甲型H1N1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医务室报告,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3、疫情报告形式:日报告、零报告
(1)a、各班每天电话或书面向医务室(86950299)张金莲或学校领导报告。
b、由学校防控办公室(冒俊乐)每天11点前报告(网报)未央保健所(电话:白天62988619  晚上62988607)。
    (2)自疫情初步诊断之日起,应每天上报一次疫情;最后一个病例处理后,疫情后续进展情况每周上报一次以上,直至封锁令解除。
    (3)应急反应:发现疫性,逐级向上报告,经防治机构诊断,并划分疫性等级,启动分级处理预案的同时,立即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环境防控组
组  长:冒俊乐
副组长:黄建军
组  员: 李伟锋   郭 婷     各班班主任 
  责:做好学校食堂公寓的卫生监测及消毒工作,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安全; 加强垃圾卫生管理,防止垃圾污染饮用水源和食物; 及时清运垃圾。
联系电话: 029―86950289      029-86950259
(四)宣传教育组
组  长: 黄建军
副组长: 郭广志   范小龙
组  员:年级组长   班主任
  责:宣传国家有关甲型H1N1流感、各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治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常规宣传、强化宣传、应急宣传三阶段的宣传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师生抵御各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广泛开展学生卫生科普知识教育,改变其不良卫生行为和习惯,将各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方法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保证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形式:召开主题班会、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站、黑板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三、突发疫情事件的现场处置
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后,迅速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应急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0分钟)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往出事地点,了解疫病事件发生情况,待各职能组一到,立即指挥处置(罗润子负责)。
   (二)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处置组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全体人员按职能分工带齐所有药品,携带设备器材,10分钟内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冒俊乐负责)。
  (三)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处置组负责向各职能组下达任务、时间和集中地点(马兆来负责)。
  (四)各职能组接到通知后,分头按职责分工携带设备器材,迅速按要求的时间赶到指定地点(马兆来负责)。
   (五)卫生室核实发病学生例数。进行个案调查,查明原因。对疑似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在救治过程中做好病史采集工作,填报病例个案调查表(张金莲、侯彬、唐军负责)。
   (六)联系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冒俊乐负责,长庆总院泾河分院职防所电话:029―86022782;高陵县疾控中心电话:029―86918579、029―86921513--822)。
   (七)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处置组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汇报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发生情况。在甲型H1N1流感疫病应急处理工作中,各职能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罗润子负责)。
(八)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返校必须有正规的痊愈医疗证明);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李正会)。
    四、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的检测与信息报告
    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时,甲型H1N1流感疫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应在30分钟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经妥善处置后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全部病人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发病时间,流行病学特点,调查发病原因。甲型H1N1流感疫病事件处置组查清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密切接触者外出史,外出乘坐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车次、车厢、航班等)。以上信息收集整理详细报上级卫生部门。

 

 
长庆二中
2009年9月26日